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国家给予本(专)科生每学年最多12000元的学费补偿、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
退役大学生复学后可以转专业,免修军事技能训练,考研加10分。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上半年批准入的专科毕业班学生,已完成专业培训教学培养计划规定要求,仅需完成毕业实习即能够毕业的,其毕业实习可在部队完成,学校可按学制规定颁发毕业证书,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
对外地返乡、假期返校应征入伍大学生,参加征兵体检、政治考核的,给予差旅费实报实销(限乘坐高铁二等座、火车硬座、飞机经济舱、长途汽车)。对在蚌埠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入伍前半年做视力矫正手术和精索静脉曲张、痔疮手术的,给予一次性手术费实报实销。其中视力矫正手术补助不高于10000元,精索静脉曲张、痔疮手术分别不高于1000 元。
大学生学费代偿补偿4年计算约3万元;义务兵两年优待金3万元;义务兵两年退役后蚌山区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4万元;退役金约4万元;义务兵两年养老保险补助及职业年金56100元,津贴费27600元;大学毕业生(含毕业班学生)参军入伍,本科生按每人20000元、专科生按每人15000元的标准,由蚌山区政府发放入伍奖励金。
全省公务员招考中,由我省征集入伍的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15%左右的公务员定向招录计划,其服役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计算工龄。安徽省每年安排国有企业招聘总数5%左右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从我省入伍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高校毕业生退役后1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士兵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待业的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期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不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生活补助。
对有自主创业意愿的退役士兵,可直接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机构申请培训,免费接受创业培训。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退役大学生士兵个人创业者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其创办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