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14】25号)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实行)(教思政厅(2011)1号)、《蚌埠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实施意见(试行)》(院字(2011)76号)有关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不断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式,拓展心理健康教育途径,积极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经研究,在全校范围开展本学期的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心理健康教育宣传辅导
各学院主导本院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开展,由心理健康辅导站负责安排,充分调动班级心理委员参与和组织活动的积极性,可通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电影展播、主题班会、展板宣传、团体心理辅导等形式,向学生宣传心理健康常识、心理保健方法等,促进大学生认知和体验心理健康对学习、生活和成长的重要意义。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活动,激发学生踊跃参与,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活动开展中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站等宣传阵地,挖掘活动的亮点,对活动进行及时的宣传报道和总结,拓展活动的影响范围。
2、加强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建设,发挥二级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的作用,各学院要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辅导站的机构和制度建设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在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指导下,负责落实本学院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完成学院布置的相关工作,结合学院特点与实际组织开展相关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及时解决本学院学生的发展性心理问题,预防、发现、甄别和转介学生的障碍性心理问题,进行心理危机的预防和初步干预。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根据建设情况给予经费支持,请各学院于10月底前将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建设情况的电子版报送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行政楼203,电子稿发送至35728209@qq.com)。
3、心理委员和心理协会骨干培训班
2019年10月15日-11月15日,组织开展心理委员和心理协会骨干培训班,具体培训主题和时间安排详见《关于开展2019级心理委员和心协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4、大学生心理情景剧大赛
举办蚌埠学院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详见《关于举办蚌埠学院大学生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的通知》。
二、时间安排
2019年10月——12月
三、承办单位
学工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团委、各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大学生心理协会
四、具体要求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和参与到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中来,于12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及图片资料报送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行政楼203室)。
2019年10月8日
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