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审核员发布时间:2023-10-18浏览次数:632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要求,统筹整合学校学生工作队伍力量,为一线工作提供理论支撑、智力支持和实践方案。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学校辅导员工作室培育和建设,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学校学生工作特点,通过开展实践探索、学术研究、交流探讨、提升能力、成果应用等,引导辅导员努力做“传道授业解惑者”的“经师”和“人师”的统一者,培育一批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辅导员团队,努力打造专家型辅导员骨干,使辅导员工作室成为辅导员展示风采的窗口、创新育人理念方法的平台和孵化思政教育工作专家的摇篮,推动辅导员工作和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工作职责

(一)开展实践研究。工作室需紧密结合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工作室研究方向,着眼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课题研究,探索新手段、新模式、新方法,开展实践活动,撰写科研论文或报告,培育工作精品项目,提升工作成效。

(二)加强团队建设。由工作室主持人牵头,围绕主题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制定工作室工作制度及团队成员培养方案,注重跨学院的联合研究与集体攻关,提升工作室成员的专业水平和科研能力,形成一批专业性、实效性强的团队工作模式。

(三)推动工作交流。工作室每学期需在“知行”辅导员工作坊的支持下举办一次工作沙龙、举办一场专题讲座或报告,开展一次特色活动辅导。针对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交流研讨,对工作室的创新实践和成功经验进行推广。定期提交可供学习、借鉴、操作的工作研究成果或报告。

三、申报要求

申报条件

1.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组织开展本工作室涉及领域的研究工作;工作室负责人原则上只能负责1个工作室,工作室成员由申报人确定,鼓励跨学院联合申报。

2.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原则上为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从事学生工作的学工干部,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理念,在相应工作领域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和实践基础,并能将研究成果用于学生工作实践中。在校级以上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辅导员工作论文、辅导员思政课题、辅导员工作案例评审中等获奖者优先考虑。

3.工作室成员必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每名辅导员可结合个人专长或专业背景加入1个工作室。

建设方向

每个工作室应围绕某一辅导员具体专项工作来设计和建设。具体包括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资助育人工作、理论科学研究和辅导员能力建设等方向,每个工作室逐步建设一个在全校乃至全省有影响力的公众号,定期推广理论研究、实践创新和团队建设等成果,学校将定期推广工作室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命名原则

工作室以建设方向特色命名,由学校组织评审、确定立项后予以冠名,各辅导员工作室在工作周期内不得随意更换建设方向和工作室名称。

建设周期

每个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

四、申报程序

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工作室的申报受理、建设和管理、评估与考核等具体工作。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申请。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填写相关申报材料递交党委学生工作部;

评审。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资质进行资格审核,并进行评审;

公示。评审结果经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后无异议,确定工作室名单;

挂牌。党委学生工作部对通过公示的工作室进行挂牌,并跟踪考核工作室建设。

五、建设保障

(一)学校为辅导员工作室提供支持保障。学生工作部将对准予挂牌成立的辅导员工作室予以经费支持,用于工作室的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工作论坛与讲座、网站建设、图书资料购置等。

(二)工作室主持人若因职务调动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应提前向学生工作部提出书面申请,待与新确定的主持人妥善完成工作交接之后,方能离职,以确保工作室的正常运作。工作室成员原则上在建设周期内不能退出。建设期满后,成员若希望转入其他工作室,需向原工作室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三)在辅导员工作年度考核、评选优秀辅导员时,工作室的主持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优先推荐工作室成员参加全国、全省的相关培训、交流,开阔工作和研究视野。

六、工作考核

按照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工作室的运行建设进行阶段性检査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的工作室进入下一建设周期。辅导员工作室原则上要达到“四个一”标准。即:申请一项校级及以上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撰写发表一篇三类及以上学生工作研究论文、组织一次校级学生工作研讨会活动、组织一项特色品牌活动。

中期考核。在工作室建设满一年时,工作室须提交工作总结,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其进行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建设任务;给予限期整改者,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建设。

期满考核。在工作室建设两年周期结束前,工作室须提交工作总结及其他相关材料,并进行结项汇报,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结项,工作业绩突出的工作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七、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建设工作是学校积极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辅导员团队形成,提升辅导员能力的重要抓手,也是促成我校学生工作“一院一特色,一人一专长”建设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努力打造具有一批学院特色的学工品牌和专家型学工团队。

精心组织,积极申报。学院要统筹工作安排,精心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进行工作室申报,鼓励辅导员锚定个人工作研究方向,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大胆进行工作实践。充分利用辅导员工作室的申报建设契机,不断推进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各学院填报《蚌埠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于11月18日前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陈奇老师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