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助字〔2018〕19号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办理、冲缴学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
请将学生《国家开发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及《蚌埠学院2018-2019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表》(见附件1,名单顺序要与《国家开发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一致)以学院为单位,于
二、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学生将回执验证码交辅导员登记汇总,各二级学院统一填写《蚌埠学院2018-2019学年农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表》(见附件2),于
三、有关要求
1.请辅导员、班主任认真审核学生贷款信息,同一学年度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二者不得同时申请办理。
2.请辅导员、班主任逐人了解班级学生的贷款情况,对尚未贷款成功的同学,如没有交齐学费,督促并帮助其继续办理或补齐相关贷款手续。
附件:
1、蚌埠学院2018-2019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表(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2、蚌埠学院2018-2019学年农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表(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