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
 
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05     浏览次数: 636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文件《关于调整我省高校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教计[2003]24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计[2006]11号)精神,现将我校2020届毕业生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毕业后在安徽省从事教师职业的2020届师范专业毕业生。

二、发放标准

师范类专科毕业生领取三学年的奖学金,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领取四学年的奖学金;师范类专升本学生分段领取奖学金,其中专科阶段奖学金到专科阶段就读学校领取,本科阶段在我校的领取两年的师范专业奖学金。按每生每年500元标准发放。

三、发放办法

毕业生在报到后填写《蚌埠学院师范专业奖学金申请表》,所在学校盖章、该校县(区)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连同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复印件(专升本学生需同时提供专科阶段毕业证书复印件)以邮政EMS方式(其他快递不予受理)自9月初开始邮至学校(通信地址:蚌埠市曹山路1866号蚌埠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编:233030)。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实汇总后,交财务处通过统发管理系统一次性发放到学生银行卡(学校财务处关联的农行卡,学生毕业后不要注销)。发放期间,学校定期在学生资助网公布审核结果及发放结果,发放不成功的请及时与学校联系。

四、发放时间

审核后,学校在202011月下旬、202012月份下旬分两批发放,如毕业生查询银行卡款项未入帐,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包括扣除欠费款),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3177003)。

五、截止日期

第一批截止日期为:20201110,第二批截止日期为:20201210(以寄往学校的邮戳时间为准)。

严禁弄虚作假。毕业生要提供真实的任教学校证明材料。如发现用私刻伪造公章等方式骗取师范类专业奖学金,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如触犯有关法律,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附件:蚌埠学院师范专业奖学金申请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6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