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
 
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30     浏览次数: 503

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010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毕业确认申请(630前)

凡办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2020届毕业学生需于63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联系方式务必准确),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2.特殊情况处理(630前)

毕业确认学生中如有死亡、退学、休学、出国、开除等特殊情况学生,请学院填写《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1),并于630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延期还款手续办理。(731

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市、区)资助中心,由县(市、区)资助中心为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此项工作要在毕业当年731日前完成,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毕业当年91日开始自付利息。

二、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毕业确认申请(630

凡办理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2020届毕业生于630日前登录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https://eloans.ahrcu.com/stu/),在“信息变更”项下的“毕业确认申请”功能模块中,点击“新增”,即可发起毕业确认申请。经学校审核,经办银行最终确认后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2.学制延长申请(升学)630

学生因升学(考研或专升本)发生就学信息变更的,学生须在办理毕业确认后,提交学制延长申请,并将录取通知书提供给经办银行。办理流程如下:学生登录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在“信息变更”选项下“学制延长申请(升学)”功能模块中,点击“新增”发起申请。学生将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提供给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审核确认。借款学生毕业后连续攻读学位(考研或专升本),在办理学制延长(升学)申请后,其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利息按原渠道进行贴息。

3.就学信息变更

毕业确认学生中如有退学、休学、留级、出国、开除等特殊情况学生,须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具体程序为:学生登录系统,在“信息变更”项下“就学信息变更申请”功能模块中,点击“新增”。经学校审核,经办银行最终确认后完成就学信息变更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和学校声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确认工作,务必覆盖所有毕业离校借款学生,各毕业班辅导员和具体负责人要高度负责,防止出现差错。要认真组织当年贷款毕业生开展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将诚信教育作为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将诚信教育与网上毕业确认相结合,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每一名贷款毕业生知悉并按要求完成相关事宜。

在毕业确认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

联系人:强利军,联系电话:0552-3177003

附件: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信息统计表.xlsx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4月30